根据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42号)的要求,按照山西省社保局工作进展安排,现将我院退休人员2018年养老金发放情况做如下说明。
1. 发放单位。自2018年1月起,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山西省社保局统一发放;2017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暂仍由我院代发。
2. 发放时间。山西省社保局发放养老金每月15日-25日统一拨付到账。
3. 其他说明。省社保局核定的养老金与我院现发的养老金产生差额部分,经学院研究决定,按原渠道发放。
特此说明。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