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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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通知
时间:2017-07-27 17:27    作者:     点击:

根据晋人社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17〕69号)文件、晋教人函〔2017〕3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安排,我院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增资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挂钩调整。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部分增加额明细表

职务(级别)

月增加额(元)

 

职务(级别)

月增加额(元)

 

 

厅局级正职

182

教授及相当职务

155

厅局级副职

155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

115

县处级正职

129

讲师及相当职务

98

县处级副职

115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

80

乡科级正职

98

高级技师和技师

89

乡科级副职

89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

80

科员及以下

80

3.倾斜调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三、兑现补发:

2017年7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请退休人员注意查收。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