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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工作拟聘用人员公告
时间:2017-05-16 17:32    作者:     点击:

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为“华北第五工业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及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现将公开赴北京招聘重点院校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6、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招聘计划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条件见《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201教室进行专场招聘;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就业中心417报告厅进行专场招聘。

五、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

在北京相关高校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招聘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具体负责招聘初试、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初试形式改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的,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初审和考核的形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根据招聘测试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招聘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公示、批复。

7、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院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51-3566069

附件:

1.《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计划表》

2.《太原工业学院2017年赴北京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报名表》

3.《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

                                        2017年5月16日